(一)在进行刑事自诉时,要先确定所涉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以此明确诉讼时效。若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应在五年内提起诉讼;若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要在十年内起诉;若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需在十五年内进行诉讼;若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要在二十年内提起。
(二)若案件已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即便超过正常诉讼时效,只要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仍可追诉。
(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相关机关应立案却不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