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流程。家属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准确计算补偿金额。按照规定,仔细核算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父母情况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放,孤寡老人有额外增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与用人单位沟通。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督促其协助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若未缴纳,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