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与死者共同生活且经济依赖死者,或者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可在分配工亡赔偿金时向法院主张适当多分,需准备共同生活证明、经济依赖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材料。
(二)若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建议积极履行扶养义务,以争取合理分配。
(三)各继承人应尽量通过协商确定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