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主张权利。若要追诉房屋占用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保留相关证据。
(二)留意中断情形。当出现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情况时,要及时跟进,确保时效重新计算。
(三)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但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