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合同
矿工与单位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内容。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二)单方解除合同
1.正常情况,矿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2.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矿工可即时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解除通知明确表达解除意愿和时间。
3.要求单位在十五日内完成档案和社保转移,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