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自己不同意续订的情况,若不属于,单位不续签就应支付经济补偿。
(二)计算经济补偿:根据自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维权途径:若单位违反规定不支付补偿,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