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司法解释明确了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多种情形。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这些从经济和人员规模上界定了情节严重的标准。
(2)对于网络赌博相关,建立赌博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且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体现了对网络赌博违法获利的打击。
(3)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这两种情形不仅涉及赌博本身,还涉及到对赌博组织架构的扩大和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为兜底条款,赋予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判断的权力。
提醒:开设赌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哪种情节都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不同案情法律判定不同,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