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遗嘱情况。若有遗嘱,按照遗嘱规定分配遗产;若没有遗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二)明确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一般不在第一顺序,但父亲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时,孙子可代位继承父亲份额。
(三)进行协商。奶奶和孙子先自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认可的遗产分配方案。
(四)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五)提起诉讼。调解无果,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要提供遗嘱、亲属关系证明等能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