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和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二)已做完预售登记且未办理银行按揭:先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期满后,带报纸、身份证等材料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三)做完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除登报声明、重新签订合同外,还要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把新合同放银行质押。
整个过程留存好相关凭证,以便后续产生纠纷时当作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留存的相关凭证可作为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