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标准的,按约定履行。若认为约定过高(超过损失百分之三十)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
(三)因不可抗力等法定解除事由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可不承担或部分免除违约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