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公婚前买的房屋,离婚分割有不同情况。全款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不分割;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其名下,房屋归其所有,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老公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老公名下,房屋本质上属于老公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因此离婚时房屋归老公,他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房屋虽婚前由老公购买却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老公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如果大家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