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应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条件,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尽快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职工自己或其近亲属等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
(二)治疗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工伤认定和后续赔偿中使用。
(三)积极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要求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