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骗贷420亿案件,司法机关会详细调查是否存在自首情节。如果犯罪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依据法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查看是否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这也会影响量刑。
(三)分析骗贷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资金损失、对金融秩序的破坏程度等。
(四)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蓄意策划还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实施骗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