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推动案件合理处理,对于被害人等相关人员而言,可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并提供给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协助其补充证据。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若认为自身未犯罪且检察院证据不足却有起诉倾向,可通过委托律师,由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向检察院提出证据不足不应起诉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