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在约定共同债务分担方式时,要确保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在离婚协议中清晰明确地写明债务分担方案。
(二)当债权人向一方主张共同债务时,该方不能以内部约定为由拒绝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应先履行还款义务。
(三)承担了清偿责任的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四)约定内容要合法,不能有恶意逃避债务等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保障约定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法条表明夫妻可协议清偿共同债务,但未明确能否对抗债权人,结合司法实践,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承担责任方可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