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情况:起诉时优先确定被告住所地,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涉及法人或组织:向该法人或组织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多被告情形:当同一诉讼有多个被告且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分散在不同法院辖区时,可选择其中任一法院起诉。
(四)合同纠纷等特殊情形:以合同纠纷为例,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能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