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程完工后结算时间先看合同约定,按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时,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约定期限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按规定期限核对确认,通常实践中承包人在验收合格28天内提交报告及资料,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审核,有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规定,合同对工程结算时间有明确约定的,发承包双方受其约束需依约行事。若合同未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有提交结算文件的义务,发包人有审核确认的责任。一般发包人收到文件后在约定期限不答复,会被视为认可该文件。实践中规定的28天提交报告及资料的时间,能保障结算流程有序进行。当双方在结算时间上产生争议时,协商是友好解决问题的方式,若协商无果,仲裁或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果您在工程结算时间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相关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