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防止另一方在离婚时提出分割要求。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要留存好共同还贷的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离婚时计算补偿金额。
(三)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签订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积极向法院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