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房东书面授权委托时,家人代签合同有效,房东受合同约束,此时应保留好授权委托相关证据。
(二)无授权但房东事后追认,合同有效,应让房东以书面形式进行追认并留存。
(三)既无授权又无追认,合同对房东无效,若造成相对人损失,代签人担责,相对人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索赔。
(四)为避免纠纷,代签时要求出示授权委托书,未出示则签订合同后及时让房东确认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