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内协议关于离婚约定时,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清晰地写明财产的归属情况,避免模糊表述,确保离婚时能按协议分割。
(二)对于子女抚养约定,应以保障子女权益为核心,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和成长环境来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等。
(三)债务承担约定需明确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但要清楚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四)协议内容要避免限制人身权利,如再婚自由等,同时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