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兼职多为非全日制用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一般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若名为兼职实为全日制劳动关系且未签合同,劳动者可自用工次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每日平均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这种用工形式灵活,法律未强制签订书面合同,所以未签书面合同不能按一般劳动关系规定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然而,若兼职实际工作情况符合全日制劳动关系特征,如工作时间长、管理模式类似全职员工,虽未签合同,劳动者可自用工次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如果遇到类似的用工问题,难以判断自身情况或不知如何维权,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