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遇到公司违背劳动合同情况,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如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支付报酬、缴纳社保等。
(二)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三)劳动者也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