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应收集好劳动仲裁相关材料,如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却未支付的事实。
(二)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提交准备好的材料,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在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时,向法院提出加付赔偿金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