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法定情形证据。寻找证明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暴的报警记录、吸毒的相关处罚证明等。
(二)梳理夫妻关系不稳定的材料。整理前两次起诉离婚的相关材料,以及这期间夫妻关系存在问题的证据,如争吵记录、分居协议等,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