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补偿金核算基数是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按照相关规定,应得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货币性收入,这里面也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费。
2.社保费用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单位缴纳的社保费是单位成本,不算在工资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是从应得工资里代扣的,属于应得工资一部分。所以核算经济补偿金时,不能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要以扣除社保和个税之前的应得工资为计算基数。
3.要是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算;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计算。总之,经济补偿金核算不扣除社保个人缴纳费用,以应得工资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