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及时办理房产过户、车辆变更登记、银行账户款项划转等手续,若有债务分担约定,按约定偿还债务。
(二)落实子女抚养安排:按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直接抚养方照顾孩子生活学习,不直接抚养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双方配合保障探视权实现。
(三)变更身份信息:凭离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保险受益人、银行账户关联人等信息。
(四)应对违约情况: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