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发生受伤事故后,应及时提醒用人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保留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的记录。
(二)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在1年内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若超期未申请,考虑通过民事侵权途径索赔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