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应严格遵守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分离原则,杜绝擅自将公款打进自己账户的行为。若已发生此类情况,应尽快将款项返还公司,避免法律风险。
(二)公司其他股东发现法人有此行为,先与法人友好协商,要求其返还公款。
(三)若协商无果,其他股东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四)若法人行为涉嫌犯罪,公司或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