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应建立健全合法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往来规范,杜绝为不正当目的通过员工卡走账。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每一笔工资发放和资金往来都依法依规进行。
(三)员工要增强法律意识,拒绝参与公司不合理、不合法的走账行为,避免自身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