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
-若夫妻协商一致转让出资额给股东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一方主张经营,评估企业资产后,取得方给另一方补偿。
-双方均主张经营,竞价后取得方给另一方补偿。
-双方均不愿经营,按规定清算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上述相应情形分别处理;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投资人的,按照上述相应情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