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赠送财产明确赠与一方且完成交付或变更登记,保留好相关手续证明,如房产过户凭证等,确保财产作为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二)若赠送时未明确赠与对象,在筹备结婚期间,赠与方若担心后续问题,可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赠与意图。若双方未结婚,赠与方要及时收集赠与相关证据要求返还财产;若已结婚,在离婚时可提供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财产贡献等证据,争取合理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