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函催告: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工程已完工,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结算,同时保留好函件和送达凭证。
(二)收集证据: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验收记录、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证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双方权利义务。
(三)协商解决:与对方沟通,争取达成结算协议。
(四)法律途径: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注意防止诉讼时效经过,催款等行为可导致时效中断。法院会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决,若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