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主动离职且无用人单位过错,无需争取补偿。
(二)若因用人单位过错被迫离职,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补偿,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要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半年要半个月工资补偿。
(三)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同样收集证据,要求单位按标准支付赔偿金,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