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机构防范:建立严格的贷款审查机制,对贷款人的资质、信用等进行全面审查,避免被欺骗手段蒙混。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二)贷款人自律:遵守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的贷款申请资料,不使用欺骗手段获取贷款。
(三)司法机关审查:在认定骗取贷款罪时,严格按照“重大损失”标准及其他严重情节进行判断,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全面考虑贷款本金、利息损失、实现债权费用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