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时,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通常,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受损方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