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岗位撤销辞退员工时,要先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因为岗位撤销算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二)若协商变更未达成一致,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同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若公司未按程序操作,属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