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合同要求,保留好工作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当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可与单位沟通协商,明确提出订立要求,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单位超一个月未续订合同,劳动者可主动提醒单位续订,若单位拒绝,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延续的证据。同时,要注意在仲裁时效内主张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