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杜绝在公共高速公路上进行高速漂移等危险驾驶行为。若已实施该行为,主动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如缴纳罚款、接受吊销驾驶证处罚等。若造成事故,积极与受害者沟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构成犯罪,要接受刑事处罚。
(二)对于车辆所有人,出借车辆前要充分了解借车人的驾驶习惯和安全意识,若明知借车人可能进行危险操作,不应出借车辆,否则可能承担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