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孩子,若无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尽量争取让孩子随母亲生活,这符合一般判决倾向。
(二)两周岁以上孩子,要从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文化程度、生活习惯等方面提升自身优势,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经济收入等。
(三)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等,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抚养权。
(四)若孩子长期由一方父母照顾,要收集老人照顾孩子的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邻居证言等,让法院将此作为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