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补缴,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还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员工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社保,是合理合法的诉求。若协商无果,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查,查证后会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强制公司补缴,且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您在社保权益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