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网络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内,由法院确定,超出需院长批准。竞买人应实名交纳才能参拍,成交时买受人保证金可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及未成交时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在规定时间退还或解冻。
法律解析:
网络司法拍卖有明确的保证金规则。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保证金数额,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拍卖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竞买人实名交纳保证金是参与拍卖的必要条件,若未交则失去竞买资格。若需超出法定范围确定保证金,要经院长批准,这体现了严格的审批程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及时退还或解冻,未成交时所有竞买人保证金也会按时处理,保障了资金的及时流转和竞买人的权益。如果对网络司法拍卖保证金相关问题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