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作为个人财产,其产权清晰明确,在婚姻关系中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2)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虽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体现了对婚姻中双方付出的公平考量。
(3)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共同共有的原则。
(4)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明确了不同出资情况下的产权归属。
(5)有书面财产约定的,按约定确定房产归属,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提醒:
购房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建议在购房前明确出资、产权登记等情况,有必要时签订书面财产约定。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