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哺乳期内协议离婚谈不妥,女方可积极准备提起离婚诉讼,收集如夫妻感情破裂、财产状况、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
(二)等待法院受理,在调解环节可理性表达自身诉求,若调解无效,配合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
(三)关于子女抚养权,哺乳期内一般子女会随女方生活,女方可做好抚养准备。
(四)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诉讼中争取合理的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