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薪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起算,存在中断、中止情形,劳动关系存续期拖欠报酬仲裁不受一年限制,终止则需在终止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薪资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起算点是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侵害之时。不过,若出现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仲裁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会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遇到薪资劳动仲裁时效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