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合同签订中遭遇欺诈,受欺诈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产品检测报告等,以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
(二)受欺诈方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一般受欺诈情形,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重大误解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所以要注意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