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婚前财产性质,其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隐瞒行为有不良影响。
(二)发现对方隐瞒婚前财产,收集银行账户明细、房产登记资料等证据,以证明财产存在及价值。
(三)若隐瞒行为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四)法院判决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若能证明对方主观故意隐瞒,对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