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去劳动部门,需按规范流程进行。首先要做好申请准备,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这些材料要能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权益受损情况。
接下来是申请与受理环节,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通常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则通知申请人并送达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不受理会说明理由。
之后是答辩阶段,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即便未提交也不影响仲裁审理。
最后是开庭与裁决,仲裁委安排开庭时间并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时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委根据查明事实作出裁决,当庭裁决的十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