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正式工辞职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合同解除,无需单位同意;但遇单位强迫劳动、不按约支付报酬或提供条件等情况,可随时解除,协商一致也可即时解除。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程序,三十日期满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不以用人单位的同意为前提。不过,当用人单位出现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特殊情形时,劳动者的解除权不受三十日限制,可随时通知解除。同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也能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特殊情形等,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