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遗嘱存在多种整体无效情形,包括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受欺诈胁迫、伪造、被篡改、处分他人财产、未为特定继承人保留份额、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未变更形式、不符合法定形式等。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要合法有效,需满足多方面条件。立遗嘱人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若遗嘱是伪造或被篡改的,那自然不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无效。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若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涉及这部分的内容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为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权益,遗嘱需为其保留必要份额。对于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能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原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另外,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若遇到遗嘱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