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破产清算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破产财产变价和清偿债务,最后终结破产程序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承担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财产状况等职责。债权人需按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债权人会议会核查债权、处理重整或和解事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后执行,变价出售财产。债务清偿有严格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最终由管理人提交报告,法院裁定终结程序并完成注销登记。若遇到关于破产清算程序的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